索引号 | 3212000013/2024-328459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
文号 | 时效 |
《关于公布泰州市第二批“泰有戏”示范小剧场认定结果的通知》解读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07-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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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作为新兴文化传播载体和文旅消费空间,小剧场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泰州市“泰有戏”小剧场建设实施方案》,市文广旅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泰州市“泰有戏”示范小剧场认定工作,认定第二批10家“泰有戏”示范小剧场。
二、出台意义
第二批10家“泰有戏”示范小剧场的公布,进一步推动全市小剧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打造“梅郎故里、戏曲圣地”城市名片、建设“水城一体、形神兼备、古今交融”的文化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方向
下一步,“泰有戏”示范小剧场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创一批江苏省示范小剧场,打造一批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形成一批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运营主体,实现我市小剧场“既有古色古香,也有现代时尚”“既分布街头巷尾,也形成矩阵效应”“既满足市民文化需求,也促进文旅消费增长”的发展格局,让新时代泰州的公共文化服务更具温度、更有质感、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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