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13/2026-328484 | 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09 |
| 文号 | 泰文广旅发〔2026〕16号 | 时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6-05-0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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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更好推动泰州艺术创作高质量发展,促进以施耐庵的水浒、郑板桥的水墨、梅兰芳的水袖为代表的人文“三水”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历史文化名城绽放时代芳华,推出更多彰显时代精神、凸显泰州特色、扎根人民生活的精品力作,结合年度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就开展 2026 年泰州市新创文艺作品展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时间
2026年11月,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展演要求
1.表现形式:音乐(含合唱)、舞蹈(含广场舞)、曲艺(含相声、快板等)、戏剧(含小戏、小品等)。
2.作品题材:结合“十五五”开局之年与地级泰州市建市 30 周年关键节点,深度挖掘泰州地域特色文化底蕴与优质文艺资源,活化用好本土丰厚文学文脉,紧扣廉洁文化、戏曲非遗、生态文旅、早茶文化、盐税文脉、美德善行、红色双拥(海军诞生地)、医药科创、“苏超”赛事中的体育精神等主题,聚焦时代发展、城乡风貌、民生温情与城市精神,创作兼具思想内涵、文化共鸣与本土辨识度的优质作品。
3.表演时长和人数:
(1)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合唱作品2首时长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原则上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参评合唱团( 含混声、男声、女声、少儿) 演唱曲目不得超过2首,其中1首必须从主办方提供的24首指定曲目中选择,另1首为自选曲目,伴奏形式可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或无伴奏。
(2)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 24 人。
(3)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作品数量:各市(区)选送作品每类作品不少于1个,总量不少于4个,其中廉洁文化主题的作品不少于1个;市各有关单位选送作品不少于2个(形式不限)。
5.其他要求:
(1)参演作品必须是2026年新创作品,未曾参加省级、市级各类文艺赛事及展演活动。坚持节俭、轻量化创作导向,倡导小投入、低成本、接地气、贴基层;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表演鲜活,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感染力。
(2)每个作品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每名主要演员参评参演作品不超过2个。参演作品须自行配齐音乐伴奏、大屏素材、视频图文、服装道具及舞台配套物料。音乐、曲艺、戏剧类作品须全程现场演唱、现场演奏,严禁使用预录原声等后期配音素材。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年度新创文艺作品展演,是集中展示各市(区)、各相关单位(含高校)文艺创作成果、彰显泰州文化特色的重要平台。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严守意识形态工作底线,提前谋划选题方向、细化创作方案、深化打磨提升,严把政治关、内容关、质量关,择优推荐优秀新创作品参评参演。
2.参演作品主创团队、主要参演人员须全程固定、信息真实,严禁擅自调换、弄虚作假、违规顶替。一经查实违规情况,立即取消作品参评参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各市(区)、各相关单位(含高校)分两阶段报送材料:第一阶段,6月30日前报送作品选题及创作规划;第二阶段,10月10日前完成作品定稿,报送正式申报表。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