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13/2024-328465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5 |
文号 | 泰文广旅发〔2024〕12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04-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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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市文化馆,市淮剧团,各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推出更多体现时代精神、泰州特色的精品力作,结合年初制定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开展2024年泰州市新创文艺作品调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演时间
2024年11月,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节目要求
1.表现形式:音乐(含合唱)、舞蹈(含广场舞)、曲艺(含相声、快板等)、戏剧(含小戏、小品等)。
2.作品题材: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未来一段时期重大时间节点,深挖泰州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利用丰沛文学资源,弘扬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江海文化,以及廉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主题,反映全市上下全面落实“四敢精神”、奋进新征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创新,表演生动,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3.表演时长和人数:
(1)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合唱作品(含混声、男声、女声、少儿)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原则上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共演唱2首曲目,其中1首为指定曲目(附件2),另1首为自选曲目,伴奏形式可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或无伴奏。
(2)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广场舞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原则上不超过50人;
(3)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节目数量:各市(区)选送作品不少于4个,其中关于廉洁文化主题的作品不少于1个;市文化馆及各有关高校选送作品不少于2个(形式不限)。鼓励小剧场作品参加申报。
5.其他要求:参演作品必须是2024年新创作品,且未参加过省、市各类赛事活动。每个作品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每位主要演员参评不超过2个作品。参加调演的作品须自备音乐伴奏、大屏资料、服装道具和舞台特效。音乐、曲艺、戏剧类作品要求现场演唱或演奏,不得使用先期录音。
三、其他事项
1.年度新创文艺作品调演,是展示各市区、各单位(高校)的艺术创作生产成果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有针对性的制定创作规划,谋划创作选题,多方研究探讨,提升作品质量,积极推荐优秀作品。
2.参演作品主创人员或主要演员在展演环节中应保持一致,不得作假或违规,如有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展演作品分两个时间段报送相关资料。第一阶段,7月30日前,报送作品选题和创作规划;第二阶段,10月20日前,报送作品申报表。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