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13/2023-328455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5 |
文号 | 泰文广旅发〔2023〕64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3-09-1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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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泰州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本地特色旅游商品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文创和旅游商品策划、研发、生产、营销水平,推动文创设计向旅游商品深度转化,丰富文化和旅游商品供给,我局决定组织举办泰州市2023旅游文创商品(非遗商品)大赛(方案附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参赛工作。请各地、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协调工作,于9月20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品实物报送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5日
泰州市2023旅游文创商品(非遗商品)大赛工作方案
为加快全市优秀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新研发,推出更多具有泰州特色、符号的文创和旅游商品,打造全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展示泰州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文创和旅游商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挖掘和推出一批优秀旅游文创商品。参照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关于文创商品大赛的相关做法,我局拟于近期举办泰州市2023旅游文创商品(非遗商品)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通过举办旅游文创商品(非遗商品)大赛进一步弘扬泰州优秀地域文化,引导文旅市场消费,满足游客购物需求,丰富“幸福泰州 水城慢生活”文旅品牌内涵,推动我市文旅产业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幸福泰州、创意无限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由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
2.组委会组成人员: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资源开发处、非遗处负责人以及各市(区)分管负责人任成员。
3.评审专家组:评审委员会主要由省、市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行业资深人士等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和监督。
四、时间安排
2023年9月底前完成参赛商品报送;10月组织专家评审,评议结果报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对外公示,公布获奖名单。
五、参赛商品
(一)参赛商品范围
利用传统工艺创意设计的、创新制造的、现代生活的、新的日用旅游商品中的精品。
1、工艺美术类
体现泰州地域文化、民间文化、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打造赋有泰州本地文化内涵、展示地区特色、工艺美术技艺及独到匠心的文创和旅游商品。如工艺美术品、创意产品、民间工艺制品等 (避免材质过于贵重) ,具有纪念价值的小型低值产品等。
2、文化文物类
以各级各类馆藏文物、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作设计出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得以展现泰州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3、红色创意类
依托泰州文化旅游资源,挖掘红色文化题材,创作设计具有泰州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
4、乡村民俗类
以泰州乡村民俗、自然资源、历史传统、特色农品为创作题材,创作设计出一批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土特产品、创意美食以及具有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文创产品。
5、生活创意类
具有代表泰州地方品牌、制造工艺或研发设计能力的,满足旅游文化活动所需的特产,以生活用品、家居用品、日常用品、生活必需品为主。包括工艺品类、首饰类、文具类、家纺类、箱包类、陶瓷制品类为主,以学生文具、办公文具、通用文具、创意玩具、潮玩等。让消费受众从相关作品对泰州文化旅游产生直观感受。
(二)参赛商品要求
1.选送的参赛商品须体现“幸福泰州 水城慢生活”地域特色,富有文化内涵,旅游商品特质突出,符合参赛要求。
2.选送的参赛商品须拥有自有的文字商标,旅游商品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
3.具备批量生产条件或正在批量生产条件,市场销售较好,具有较好的品牌性、地域性、创新性、市场性、工艺性、实用性、示范性,深受游客喜爱。
4.服装、烟酒、书画、药品、医疗器械、帐篷等不在报送范围。
六、评审方法、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审流程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评审,采取初审、评审、公示和公布的流程进行。
1.初审:由参赛单位先行申报,各市区文旅部门对照范围和要求进行初筛,选送符合要求的参赛商品。
2.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泰州市2023旅游文创商品(非遗商品)大赛参赛商品评分标准》现场逐个点评、打分,最终确定比赛成绩。
3.公示和公布:大赛组委会根据比赛成绩提出评奖推荐意见,报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金、银、铜奖获奖名单,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评审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的主题,参赛商品应突出以下七个特点:
1.品牌性:拥有自有文字商标,有一定品牌知名度,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
2.地域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旅游地的文化资源特色、物产资源特点和技术特征。
3. 创新性:商品创意和设计新颖、独特、务实,充分体现新功能、新技艺、新材料、新品种等,时尚性强,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 市场性:价格定位合理,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且市场销售较好,旅游者认知度高。有进一步开发的空间,具有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5. 工艺性:加工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适宜量产,包装系统安全、完整且绿色环保。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6. 实用性:有符合现代生活的实用价值。功能、器型、色彩等符合现代生活实用要求,且美观、易使用、易携带。
7. 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文化性与实用性的结合。开发与时俱进,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三)奖项设置
参照省厅做法,大赛设金奖3个,银奖5个、铜奖10个,颁发奖牌、证书。
七、配套活动
1、商品展示
组织参赛旅游文创商品(非遗商品)进行专题展览,同步开展媒体宣传及获奖商品直播带货活动。
2、推荐参赛
推荐部分获奖旅游文创商品参加2024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或国家级旅游文创大赛。
3、制作推广
由主办单位根据获奖商品的创意性、适用性等综合因素,选择制作一批具有不同价格等次,能够展现或者代表泰州文创商品特色并且具有一定市场潜力的获奖商品,用于泰州旅游宣传和相关活动宣传。
八、参赛作品报送办法和要求
(一)报送数量
各市区报送参赛商品30件(套)左右。
(二)报送要求
1.各地文旅部门选送的参赛商品须拥有自有的文字商标,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单位负责。
2.请各地文旅部门负责统一报送汇总表和参赛商品报名表。各参赛企业需提交企业网站链接或者购买商品链接。
3.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4.参赛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800元/件(套),重量不超过5公斤。
5.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需要提交带有文字商标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及知识产权声明书。
6.报名参赛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等不再退还本人。
7.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泰州旅游文创商品大赛(非遗商品)的展示活动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大赛结果名单、图片刊登在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和指定网站上。
8.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
9.建议将易碎商品采取整体泡沫包装的方式,外加硬质材料包装箱,减少不必要的损坏。
10.在历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已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