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可能存在地下文物区域划分工作成果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6-08-1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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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优化考古前置工作若干措施(试行)》工作要求,经组织各县(市、区)研究划定、专家论证和广泛征求市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意见,我局组织编制了泰州市可能存在地下文物区域划分工作成果(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材料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反馈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反馈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反馈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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