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6-04-16 16:53
-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列入制定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
三、责任处室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情况;其他有关材料。
四、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经过合法性审查后,由责任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五、在实施过程中,有关处室认为需要对目录、计划进行调整的,请及时与局政策法规处沟通。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3日
2026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1.编制《泰州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12月。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修订《泰州市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责任处室:推广处;完成时限: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