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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泰州某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案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6-03-2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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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到涉案移交函,反映泰州某旅行社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的情况。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存入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旅行社负责人作出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

旅游质量保证金‌制度是国家为保障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旅行社应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通过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本案的处理,既维护了旅游市场监管秩序,又强化了质量保证金制度的刚性约束,对旅行社行业合规经营具有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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