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05-2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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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泰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5〕5号)和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于10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图书、群文、文博、艺术专业需提供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说明。
二、申报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文件执行。
(一)申报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技术资格分别按照《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和《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7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由单位组织、人事或职称部门上报的材料
1.《评审推荐函》1份,由各市(区)职称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
2.《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A3纸打印;
3.《公示结果情况说明》1份。
(二)由本人填写上报,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从申报平台下载,用A3纸打印,对折成A4纸后从中间骑缝装订)一式3份;
2.《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式15份,A3纸打印;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未签订《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的申报人员,其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凡申报平台不能自动获取验证的学历(学位)(中专及以下学历除外),申报人需在“其他材料”中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登陆“学信网”申请)。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现资格的批文和评审(初定)申报表(复印件);
6.申报人员需提供审验合格的《2025年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表》1份;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附件4)1份;
8.《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综合考核表》(附件5)1份,并附2021-2024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现岗位聘书(原件、复印件);
10.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以来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2.取得现资格以来的理论成果,论文、著作的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原件、复印件);
13.获奖奖状及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14.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15.其他相关说明。
材料按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顺序装订成册,不在《目录》范围内的材料可自行添加,并在《目录》内所在位置注明页码。所有复印件要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申报者所提供的原件在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主页左侧“云办事”专栏找到“职称”分专栏,转入“职称服务”页,点击“职称评审申报”项上的“在线办理”转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7月10日,逾期平台将关停不再受理。7月20日前,各市(区)申报职称人员携带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地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市直有关单位直接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场审核。请各市(区)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于7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评审材料、评审推荐函及参评人员花名册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文广旅局人事处(泰州市鼓楼南路299号501室),联系人:韩舒舒、缪冬进,联系电话:86839381。
(二)为了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在单位核实情况栏中反映。如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任一条款,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破格及学用不一致申报人员需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时请在材料袋外面注明本人联系方式。
(四)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除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评审结果发文公布以后,通过人员可自行网上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规定执行,申报材料报送时需一并交纳相关评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