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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泰兴市某公司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案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09-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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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手机游戏“*连连看”进行检查,该游戏系泰兴某公司运营,于2020年将游戏“*麻将”以“*连连看”为名称发布至苹果手机商城,2023年该游戏被下架,之后通过二维码下载或者用户之间推荐下载。该游戏一直未接入身份认证系统,导致未成年人不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情况下即可登录游戏。当事人涉嫌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核查,当事人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查处结果:

2024年3月,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人曹某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作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泰兴市某公司本应遵守法律规定、承担经营主体责任,却忽视未成年人防沉迷要求,成功查处此类案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威慑作用,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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