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大型营业性演出管理市级协作机制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04-1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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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日前,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建立大型营业性演出管理市级协作机制。市级协作机制由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审批局、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外办(港澳办)、台办等部门组成。
大型营业性演出协作机制主要职责是综合研判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风险,完善演出市场管理政策,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指导全市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管理,压实演出举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炒票倒票、“饭圈”乱象、网络造谣传谣等违规行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引导观众文明观演,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协作机制确定了工作会商、风险研判、舆情监控、协同监管、应急处置等主要任务和各部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指导各地做好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风险研判、内容管理、舆情管控、现场秩序、应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