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某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案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12-2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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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举报,反映某歌舞娱乐场所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的情况,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经查,该歌舞娱乐场所9月某日凌晨2点到4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举办朋友聚会、庆祝生日等活动,家长主动带未成年子女或同意未成年子女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消费;二是未成年人个体发育差异大,外貌装扮偏成熟,冒充成年人;三是经营者出于逐利动机,疏于管理。歌舞娱乐场所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是法律红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监管不能缺位,对于不适宜的场所应当坚决不让去;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拒绝接纳未成年人,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核实其身份证件,做好风险防控,切实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