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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泰州市文化艺术人才(编剧)培育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06-2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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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各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体旅游局)、各市(区)文联、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泰州文艺创作繁荣,经研究,定于2024年下半年开展泰州市文化艺术人才(编剧)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培育周期为5个月,其中集中授课为期8天,报到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一)理论授课

2024年7月8-12日,在盐城市举行开班仪式和理论授课。

(二)剧本创作

2024年7月,在组织学员观摩研讨优秀剧目和创作采风的基础上,授课教师将挑选布置重点文艺创作题材作为课后作业,学员须在2个月后,提交剧本创作初稿。

(三)创作交流

2024年9月,在泰州市召开剧本通稿会。

(四)打磨提升

2024年10-11月,学员结合通稿会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剧本。

(五)成果孵化

2024年12月,经作者同意,将优秀剧本汇集成册,并向相关院团推荐适合投排作品进行落地孵化。

二、授课地点:

盐城市知味来维景酒店、泰州市锦泰维景酒店

三、授课内容

1.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解读,当前文艺创作发展态势和热点问题;

2.编剧基础理论、编剧技巧、剧作实例分析;

3.省内外著名导演、表演艺术家专题讲座;

4.优秀剧目现场观摩及专题研讨。

四、学员遴选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一)报名条件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承担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通过个人申报或者单位推荐。

(二)作品征集

凡报名参培学员均需提交本人原创作品(含已发表、未发表),如作品为联合创作,需标明所有创作人员。

(三)遴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25—30人。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日。

2.报名方式:由各市(区)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牵头,填报参培学员报名表(见附件),汇总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625251736@qq.com,联系人:沈凌云,电话86839342。

3.报名材料:

(1)学员报名表;

(2)提交本人原创作品证明材料及相关文档;

(3)参与培训期间的创作方向、剧本大纲或初稿。

六、其他事项

参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自理,食宿、学习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附件:培训学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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