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成为我省第四座县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12-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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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中国政府网刊登《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兴化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国函〔2024〕189号),兴化市正式成为第14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我省第4座县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认为,兴化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地域特色鲜明,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缤纷多彩、活态传承,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2014年,兴化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泰州市文物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积极履职,指导兴化市遵循“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的理念,围绕“六个一”的要求,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系统开展考古调查和史料研究,厘清兴化古城的空间格局和发展脉络,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科学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今年9月,“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上公布了江苏草堰港遗址最新考古成果,认为草堰港遗址距今约7200—6900年,填补了江淮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空白。2015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蒋庄遗址的发现突破了以往学术界认为良渚文化分布范围北不过长江的传统观点。“兴化垛田灌排工程体系”入选2022年度(第九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在2014年“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已经被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双遗产”成为兴化发展的金字招牌。兴化还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处、传统村落23个、文物保护单位110处、不可移动文物119处、历史建筑110处、非物质文化遗产1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