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