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市各旅行社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旅行社从业人员及广大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一、工作要求 各旅行社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和经费,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发生疫情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各旅行社根据需要,可以先安排部分人员先行到岗复工,然后再有序组织陆续复工,切勿扎堆复工。 二、防控措施 1、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各旅行社根据防控需要,为员工和游客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服务器、洗手液和消毒剂等物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2、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向全体员工发布防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防控知识教育,切实掌握本单位员工流动情况,对每各员工的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并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经观察无异常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要建立 “一人一档”,将上述内容记录在案。 3、开展全面清洁消毒。各单位在复工复业前,要对办公场所、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营业场所、旅游用车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开业后,定期开展预防 性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工作。 4、加强进出公司人员登记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所有进入营业场所的顾客必须出示“祥泰码”,并做好登记,做到可溯源制度。 5、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各旅行社要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确保全体员工掌握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和应急处置等必备防控 知识和服务技能。加强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自我防护与管控能力; 6、做好组团防控工作。选派能力强、素质好的导游,明确专人为疫情防控负责人,组团社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遵守各景区防疫规定,及时提醒游客做好自身防护,同时要做好游客体温测量和健康登记工作,对组团信息存档留存,便于查询。要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和驾驶人员,按防疫有关规定安排人员乘车,保持车内通风;按规定对乘车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三、发现疑似病例后的防控措施 当员工和游客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立即向旅游疫情防控小组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督促其按规定立即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患者的工作和生活场所以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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